淇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突出审判工作重点和环节,先后出台了《服务企业联系制度》《服务企业巡回审判制度》《企业服务年活动月通报制度》等系列文件,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找准服务企业的切入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助推辖区企业经济发展。
一是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助力企业乘经济回暖东风扩大发展,对涉企案件采取“放水养鱼”等方法,尽力促成合同履行,妥善化解矛盾;坚持“活保全、活查封”,慎用诉讼强制措施,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化解企业内部纠纷,对企业解散、清算的案件慎重处理,坚持调解优先,调解为主,尽力盘活企业,促进企业正常经营。
二是立足审判,延伸职能,主动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建立法院与辖区企业之间的联系机制,印制了联系服务企业便利明白卡片,全力搞好服务。坚持司法关口前移,深入企业和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应对经营困难和问题,降低经营风险。服务企业年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召开企业座谈会6次,为辖区企业审查完善经济合同8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10余人次,提出司法建议9件。
三是坚持调解优先,促进诉讼和谐,实现多赢。对依法可调解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先尝试调解,即使不能调解结案,也要通过调解缓和矛盾;妥善、慎重处理涉企业纠纷案件,尽力促进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生存和发展;全面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实现企业和职工、企业与企业的双赢,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该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大幅提高,截止目前调解撤诉率达92%,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和因诉讼引发的社会矛盾。
该院通过大力落实各项服务措施,企业涉纠纷案件明显减少,防范风险意识大大增强,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促进了辖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