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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屯子法庭通过“云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2-04-12 10:01:11


    近日,浚县法院屯子法庭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当庭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被告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20000元。

    郭某、刘某在外地打工时认识,2018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月生育女儿刘某某。夫妻二人年龄相差12岁,性格、生活习惯差异较大,婚后矛盾不断。郭某曾于2020年12月向法院起诉离婚,浚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今年3月,郭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开庭前,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详细询问了双方的意见,了解子女的抚养情况,对案件情况有了充分的掌握。开庭当天郭某、刘某均在外地务工,因疫情管控,双方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协调双方通过“云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通过视频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引导和劝说。最终双方同意由刘某抚养女儿刘某某,郭某一次性给付刘某子女抚养费20000元。屯子法庭据此制作了调解书。4月8日,郭某父亲代郭某将20000元抚养费送到屯子法庭,同日刘某代理人将抚养费领走,调解书全部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3月以来,浚县法院屯子法庭通过“云庭审”审理案件7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不间断,满足了当事人双方的诉讼需求,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司法资源的高效利用。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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