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就是旗帜,榜样就是力量!为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汲取奋进力量,从即日起,鹤壁中院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设《身边的榜样》专栏,推出一批全市法院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和引领广大法院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不断续写鹤壁法院新辉煌!
今天,请大家一起走进浚县法院新镇法庭,感受榜样的力量。
冯小明,男,1982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5年8月到浚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16年4月至今任新镇人民法庭庭长、第八党支部书记。
作为一名身处基层法庭的法官,多年来,他心系人民群众,始终坚持“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是最大的公平正义”,灵活运用“审、裁、调、判”司法技巧,妥善调处各类民事案件4000余件,维护了社会团结稳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由于工作先进,冯小明同志先后被授予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得“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河南省文明职工”、“鹤壁市优秀共产党员”、“鹤壁市最美政法干警”“鹤壁市文明法官”等多项荣誉称号。
冯小明:“要把法庭当家来守护”
作为基层法庭庭长,冯小明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勇于干事担当,甘于奉献牺牲,无惧任何风险挑战。
2021年7月,浚县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卫河新镇镇彭村段决堤后,新镇镇三个滞洪区连续启动,新镇镇全境被淹。新镇人民法庭地处河堤沿岸,暴雨袭击之后,法庭迅速被洪水袭击,不过一夜积水便已没过膝盖,且水势仍不断加深,法庭的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
面对险境,冯小明同志连夜组织法庭干警分工协作,副庭长王秀军带领一名书记员组成案件办理组第一时间转移了所有案件卷宗材料,同时转移到县法院本部办公。他自己则带领法庭剩余干警组成防汛组24小时坚守在防汛一线,连续20余天与当地干部群众、解放军官兵奋战在护堤、抢险工作中,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防汛堤坝,保证了新镇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使法庭受损降到了最低,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他说:“法庭是法官的阵地,案卷是法官的正义,我的职责就是在我的阵地上守护好公平正义。”
汛情刚刚好转,新冠疫情又泛起波澜。他没有选择休息,反而坚定地投入到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中,不仅第一时间到所包的村庄排查疫苗接种,宣传防疫知识,派送防疫物资,还安排法庭干警通过“云间”庭审系统网上办公办案,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灾后重建与审判工作统筹兼顾。由于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在重大汛情和疫情面前,新镇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并未受到实质性影响,审判质效也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
“15年 300个村庄 四个绝不 平民法官”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第一线,农民工讨薪以及婚姻家庭纠纷是基层法庭最常见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多为农民工和妇女儿童,文化程度低、经济困难、法律知识欠缺,在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让冯小明同志对此深有体会,因此,他总结出了在农村地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的“四个绝不”:一是融法、理、情于一体,设身处地体察当事人的疾苦,绝不违背人情常理;二是认真履行“释明”义务,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绝不让弱势群体因不懂法而吃亏;三是深刻理解法律精神,用足用活法律,绝不让守法者遭遇不公;四是快审快结,用效率诠释正义,让当事人得到最
快最好的救济,绝不让正义迟到。
在审理卫贤镇王含珠村武某、王某与其女儿武某某赡养纠纷一案时,因武某生命垂危,他亲自到家中现场立案,并在当天到其女儿武某某住所卫贤镇于村进行调解。经过耐心释法、亲情沟通,双方都同意自行和解。但和解期间,武某不幸去世,冯小明同志在了解情况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武某丧葬事宜及王某日后赡养问题达成一致,使矛盾及时化解,武某得以顺利下葬,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2007年3月份至今,冯小明同志3次自愿放弃调回院机关工作的机会,扎根基层法庭15年。先后在小河、屯子、新镇三个乡镇法庭工作,足迹遍布小河镇、白寺镇、屯子镇、王庄镇、新镇镇、卫贤镇六个乡镇300多个村庄,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平民法官”。
用一身正义弘扬公平正义的好法官
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冯小明同志时刻牢记自己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身份,严格遵循纪律规矩,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始终心不动、眼不红、手不伸,坚定保持着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应有的廉洁本色。
在审理刘某诉王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刘某身受重伤,在医院已花去巨额医疗费。为尽快求得判决,刚进入诉讼阶段,刘某家属就来到法庭,掏出一沓现金放在冯小明的办公桌上。冯小明当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将现金收起,并告知其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冯小明经过细心地了解案件情况,得知刘某为治病欠下巨额外债后,便开始积极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通过不懈努力,最终说服被告先行支付了医疗费用,让刘某能够继续接受治疗。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也帮助一个困难家庭渡过了难关,双方当事人均深受感动。
冯小明坚信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己心存公平正义,才能作出公正的裁判。从走到审判岗位起,他便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铮铮誓言。他心怀公平正义,用正义追求正义,用正义践行正义,用正义实现正义,用正义让群众满意。由于他为人正直、裁判公允,所办结案件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极高,上诉案件全院最低。
15年来,冯小明同志把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满腔热情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融入到平凡的审判工作中,以用高尚的职业道德、纯粹的人格魅力和精湛的业务水平,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成为新时期法官的杰出代表和楷模。他说:“我一直坚信,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是最大的公平正义,为此,我愿奋斗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