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法院“以静制动”,顺利执结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自2011年起,原告李某为被告王某运送货物,截至2017年,王某尚欠李某运费12100元,并出具欠款证明。后李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将王某诉至山城区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李某运费121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能履行义务,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手续,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其名下账户。法官了解到之前双方系长期合作关系,于是架起沟通桥梁,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和解。但由于拖欠货物运费时间较长,一开始李某情绪激动,表示决不让步,坚决让王某两日日内付清;而王某声称“运输后期李某未经我同意就多拉几十车料,当初费用项目部已结清,目前手里没钱,如果不给予一定时间凑钱,不再处理。”双方互不相让,执行法官决定以静制动,不急不躁,在争吵声中耐心倾听当事人诉说。
经过几小时,当事人把心中委屈全部发泄出来,情绪也逐渐缓和,这时候法官开始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将思路放到解决问题上。最终,双方互相体谅,一个月后王某凑齐款项交至李某,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至此,该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