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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2-03-17 17:19:34


    3月16日,浚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被告浚县某物流有限公司分十期偿还原告安阳市某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垫付款173356.15元及滞纳金16990.16元,共计190356.31元,被告当庭支付356.31元,剩余190000元分十期偿还,每期偿还19000元,2022年4月25日为第一期,每月25日为还款期日。如有任意一期未按时偿还,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原告自愿放弃对被告袁某某的追偿权利。

    被告袁某某、浚县某物流有限公司到原告安阳市某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半挂车的购买和分期贷款手续,支付半挂车首付款9万元,向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贷款32万元,分27期偿还。原告公司对该笔购车分期款的偿还承担保证责任。被告屡次迟延支付购车分期款,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及二被告致函要求将全部分期款偿还完毕。二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原告作为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向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偿还了全部剩余购车款173356.15元及滞纳金16990.16元,共计190356.31元。后原告多次向二被告追偿,二被告均未偿还,形成纠纷,故原告诉至浚县法院要求二被告偿还购车分期款及滞纳金。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上述协议,纠纷得以解决,大大减少了群众的诉累,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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