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家住淇县某镇的高某某向王某某提供劳务,因王某某不支付劳动报酬,高某某催要未果,诉至法院。淇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某给付原告高某某劳动报酬65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某没有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高某某向淇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淇县法院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案件承办法官与执行干警立刻对该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确定了执行思路和措施。经网络查控数据反馈,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随即,承办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进行联系,得知被执行人在家里出现,执行干警立刻冒雨前往被执行人的家中对其财产进行核实,但被执行人家中大门紧闭,无人回应。于是,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家门上留置传票,依法传唤其到院履行判决执行义务。
但被执行人仿佛人间蒸发,迟迟没有音讯。后经多次现场查询和实地调查,并经再三电话联系,迫于周围压力和强大执行攻势,被执行人王某某终于现身,同意先偿还一部分案款,剩余部分分期履行。后经该院继续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于是执行干警继续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采取文明善意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一直以自己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为由,不同意一次性偿还欠款。之后,该院执行干警转变思路与被执行人的亲人取得联系,向其说明利害缘由,征得信任,被执行人的亲人同意帮助劝说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案款。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执行法官的倾情努力,之后被执行人前往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交付了案件的执行费,该案以执行完毕报结。
【典型意义】
近年来,拖欠工人工资案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这类案件直接涉及民生问题,且往往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能力差,案件执行难度较大。本案中被执行人经法院干警释法明理后主动配合执行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法院干警采取以人为本、善意执行、温情执法、对当事人给予充分的尊重,使当事人输掉官司的同时不失尊严的做法,不仅顺利执结案件,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同时将有限的警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其他更需要的案件中去,起到了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