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浚县法院屯子法庭耐心化解一起信访矛盾,受到群众的好评。
池某与周某系同村街坊,周某因承包土地资金紧张向池某借款,池某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一万余元转借给周某,周某承诺代池某向贷款公司归还本息。周某陆续向池某偿还几千元后,未继续偿还,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周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由于池某出借资金并非自有资金,而系向营利法人借贷后再出借,违反法律规定,屯子法庭经审理后认为池某与周某的借贷合同无效,判决周某返还池某借款本金,超过部分不予支持。池某收到判决后,非常不满,来到屯子法庭大吵大闹,扰乱机关正常秩序。屯子法庭庭长单朝民了解池某的情况后,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对池某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引导池某办理了上诉的相关手续,并应池某的请求复印了相关的卷宗材料。池某对单庭长的接待工作非常满意,并对单庭长为民排忧的办事态度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浚县法院屯子法庭认真排查群众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为辖区安全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