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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快执行 倾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3-08 11:43:39


    近日,山城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3月,原告张某到被告王某承包的工地担任建筑技术员,二人约定日工资200元,完工后王某向张某出具工资结算证明共计2.4万元。后经张某多次催要,王某均以工程款未给付为由拒不支付,张某无奈起诉至山城区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李某2.4万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能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手续,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其名下账户,发现余额不足以清偿债务。于是执行法官将王某传唤至法院,向其明确法律义务不容逃避,劝说其应想方设法偿还拖欠工资。经过执行法官沟通释法后,王某表示近期资金困难,但愿意尽快筹钱履行债务。1月6日,张某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于当日一次性给付张某2.1万元,剩余部分予以放弃。张某拿到工资款后十分激动,对法官表示感谢。至此,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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