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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09-10-29 08:00:02


    今年以来,浚县法院刑庭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是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在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该院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严格依法原则,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二是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原则,把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原则贯彻始终;三是坚持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充分保障法律规定的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四是坚持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原则,把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同解决社会矛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快速办理机制,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效率。

    目前,浚县法院刑庭共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23件40人,每起案件的审结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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