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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两级法院落实十件实事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发布时间:2009-10-27 10:51:50


    为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宗旨,鹤壁两级法院年初按照省高院要求,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具体工作中,全市法院务实、高效,扎扎实实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实事一:导诉服务。鹤壁两级法院均在立案大厅或机关门口设立了导诉台,均配齐了2名以上导诉员,制订了《诉讼引导工作规则》等各项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对导诉员如何文明用语、规范引导等作了详细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方便群众诉讼,鹤壁中院在审判庭大门前立起了“立案信访大厅”醒目指示牌,一楼大厅设立了导诉台,每日有2名专职导诉员负责引导群众诉讼。在立案信访大厅内实行立案、收费等“一站式”服务,在立案信访接待室为当事人准备了茶水、笔、墨、纸张等,接待桌上摆放了标有“热情接待、文明耐心、抓好落实、诚心为民”等十六字温馨提示牌,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另外,为畅听民意、了解民生,鹤壁中院专门在立案大厅挂牌设立了“社情民意接待站”,每日有专人值班,对需约见审判人员、办理立案手续、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来访群众,及时给予引导,对非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各县区法院机关、人民法庭也积极推进出门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实事二:院长接访。鹤壁中院先后制定了《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方案》、《信访接待工作暂行规定》、《“天天院长接待日”活动细则》等各项制度,在年初将院长、副院长预订接待的时间、地点、案件性质等内容在立案信访大厅和机关门前公示,进一步畅通了涉诉信访渠道。制定了《鹤壁法院领导干部预约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实施细则》,实行涉诉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要求每位党组成员联系一个县区法院或基层人民法庭,对所联系法院出现的涉诉信访案件负责包案。积极开展“下访连心”活动,对分包案件带案下访,积极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第三季度,鹤壁中院院长、副院长共接待群众来访490余人次,带案下访10次。

    实事三:继续开展“大接访”活动。研究制定下发了《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大接访活动工作方案》,规定每月最后一个周三为全市两级法院大接访日,市法院和各县区法院院领导集中接访。第三季度,集中接访3次,接待来访群众56人次,为来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0余个。

    实事四:设立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全市各县区法院均设立了假日法庭,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处理当事人法律咨询、领取裁判文书和简单纠纷的调解处理,为工作日不便到庭的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和申请执行。第三季度,全市各县区法院利用“假日法庭”共办理案件186件。其中,浚县法院60件,淇县法院79件,淇滨区法院23件,山城区法院10件,鹤山区法院14件。

    实事五:开展“调解年”活动,加大调解力度。全市法院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加强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对接,构建调解网络。第三季度,市法院无刑事自诉二审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审结案3件,调撤2件,调撤率为66.7%;民事案件二审结案69件,调撤29件,调撤率为42.03%。工作中,全市法院实行全程、全员调解,庭前、庭中、庭后、判前调解相结合,强化诉前调解,做好判前释法、判中调解、判后答疑,有效促进矛盾化解。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网络,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调处机制,依靠党委政府的协调和村镇干部、农村义务评事员及群众代表的参与,动员包括人民调解、工会、妇联、劳动保障、民政等各方面力量进行调解,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和当事人亲友协助,全方位调解。市法院开展了“三优杯”诉讼调解竞赛活动,调动广大干警调解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调解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制,每3个月一次工作交流,每半年一次总结考核。7月份,对全市法院开展“调解年”活动进行了半年总结考评,对涌现出的调解能手、调解优胜单位颁发了证书和奖金。

    实事六:巡回审判。积极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选择典型案件,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学校等,巡回上门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其中,各县区法院均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共计71处。鹤山区法院自8月份以来,实行了巡回审判周制度,每月第一周为巡回审判周,加大了巡回审判力度。通过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洞悉基层风俗民情,提高了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增强了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第三季度,各县区法院刑事自诉一审案件收结案1件,巡回开庭1次,巡回审判率为100%;民事一审案件开庭审理634件,巡回审判246次,巡回审判率为38.8%;行政一审案件开庭审理15件,巡回审判10次,巡回审判率为66.7%。

    实事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全市两级法院共排查出2007年12月31日前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42件,标的金额2293.53万元。第三季度,全市法院已结案41件,执结率为97.61%,并均建立了工作台帐。其中,市法院排查出7件,结案6件,执结率为85.7%。

    实事八:裁判文书上网。全市法院均已开通网站,大力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成立了裁判文书上网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文书上网工作,一方面,加强硬件建设,配备电脑、U盘等设施;另一方面,加强软件建设,加强裁判文书质量,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审批制,安排专人作为网络舆情监督员。第三季度,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98件,上网率97.02%。

    实事九: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全市两级法院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对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等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设立救助基金85万元。其中鹤壁中院筹集资金10万元。第三季度,全市法院共对7起案件的刑事被害人进行了共计9.1万元的救助。其中,鹤壁中院对符合条件的2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3.6万元的救助。

    实事十:廉政监督员。全市两级法院均从人大、政协、企业等各单位聘请廉政监督员85人,邀请他们旁听案件、参加座谈等,听取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季度,全市法院邀请廉政监督员参加庭审23次,座谈12次。其中,市法院聘任25名特邀监督员,在机关选任15名兼职监察员,通过发函、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2次邀请廉政监督员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座谈各1次。

    为切实落实好十件实事工作,鹤壁中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落实十件实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按照省法院、市委政法委要求,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把公开承诺的各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关注民生、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慧生分别于8月3日、6日,9月10日、20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十件实事的办理工作。

    为确保活动不走形式,鹤壁中院制定了《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09年全市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意见》和《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落实2009年全市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的督查办法》,逐条逐项对事实深入调研,制定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限和工作要求,细化量化工作标准,使每一项措施都落到实处。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把承诺的各项内容和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吴华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办理实事情况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具体抓落实,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五个县区法院也成立了相应机构,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8、9月份,鹤壁中院组成十件实事检查组,由办公室、立案庭、民一庭有关人员组成,对各县区法院进行了认真检查,逐一点评,有力的推动了十件实事工作的落实。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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