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午,鹤壁市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会上,市委、市政府表彰了鹤壁市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淇滨区法院周勇瑞同志被表彰为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
周勇瑞,中共党员,现任淇滨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河南省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鹤壁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周勇瑞同志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妥善审理涉及民营企业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准确把握涉企案件裁判尺度,严格遵守法定条件与程序,灵活采取司法措施,认真审理辖区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近年来,淇滨区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鹤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