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清算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秦某曾是原鹤壁市某公司员工,但该公司并未结清其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秦某认为三被告未尽法定义务而将该公司进行了清算与注销,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便将该公司清算组成员李某、闫某和王某起诉至山城区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查阅了卷宗材料。随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了李某、闫某和王某。三被告向承办法官陈述了案件情况,并提出可以与原告秦某进行和解。承办法官当即与原告秦某电话联系,听其诉求,并耐心释法明理。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秦某最终与被告李某、闫某、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秦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依法有效维护。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