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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暖百姓•我为群众办实事】疫情防控不放松 调解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1-21 07:46:13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1月18日,通过当事人间“零接触”的办案方式,鹤壁中院民二庭与浚县法院联合调解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上诉人王某与被上诉人王某某系母子关系,双方在处理亲属死亡赔偿金时发生纠纷,一审判决王某支付王某某40832元,王某不服,向鹤壁中院提起了上诉。

    在审理过程中,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庭审。鉴于当事人双方系母子关系,承办法官骆慧杰首先采取电话沟通的方式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后,通过网上庭审的方式让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因疫情防控需要,王某在新区建筑工地无法回浚县,无法直接履行调解协议。为使调解协议及时履行,让王某某能在春节前拿到调解款项,二审与一审承办法官冯小明联系沟通履行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鹤壁中院干警驱车赴王某所在工地取得其身份证件后送至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同时让王某通知其妻子将在家中存放的银行卡也送到新镇法庭。随后,一审承办法官冯小明依法解冻该银行卡内存款,将调解款项取出后送到王某某家中。至此,一起母子之间的矛盾纠纷,二十天内圆满解决。

    在疫情防控期间,鹤壁中院民二庭积极探索多种方式进行网上办案,利用信息技术化解矛盾解纷,通过两级法院的相互配合,实现了当事人不跑腿、少跑腿而纠纷落地的良好效果,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责任编辑:李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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