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充分发挥强制拘留震慑力,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田某于2019年3月跟随石某在安阳市文峰区其工地打工,工程完工后石某为田某出具欠据,约定劳务费于2019年底付清,到期后石某一直未付。后田某将石某诉至法院,经新镇法庭审理并判决田某胜诉。判决生效后,田某向新镇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新镇法庭庭长冯小明亲自办理该案件,并立即采取了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等强制执行措施,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及时拘传石某到法庭,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石某当场给付了田某部分劳务费,并承诺剩余劳务费于2021年10月底全部付清。考虑到农民工工资案件对社会的影响,秉承着“民生无小事”的原则,法庭干警一直紧盯和解协议的后续履行情况。和解协议到期后,石某再次违约,且拒不到庭说明情况。新镇法庭依当事人申请决定将该案恢复执行,并通过信息筛查了解到石某因其他执行案件已被司法拘留,现正羁押于鹤壁市拘留所。冯小明法官根据办案经验认为本案执行时机已经成熟,向浚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国禹汇报后,决定前往鹤壁市拘留所做石某的思想工作,敦促其自动履行,如不履行将对其继续采取拘留措施。12月22日下午,法庭干警到达鹤壁市拘留所,在拘留所所长和拘留所干警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对石某进行询问,向其阐明拒不给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敦促其积极主动将剩余劳务费结清,争取申请执行人谅解,早日出去恢复正常生活。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交谈,当天下午石某让其弟弟到拘留所将剩余劳务费一次性付清,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12月27日下午,田某到新镇法庭领取了案款。
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在为民办实事活动中,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工作。今年以来,充分利用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办案优势,诉前调解成功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数十起,审执结农民工工资案件数十起,让农民工兄弟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