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县法院成功调解两起涉民营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两起案件仅用7天时间,圆满化解了当事人矛盾纠纷,有效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了执行合同用时天数,为辖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告淇县某纺织设备安装公司诉称,2019年7月与兰考县某纺织公司,2019年8月与郓城县某纺织公司分别签订了纺织设备安装合同。原告按照协议履行完毕后,兰考县某纺织公司仍有40069元款项未支付,郓城县某纺织公司仍有55400元款项未支付,原告多次向两家公司催要未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开展工作,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多次联系两家被告公司的负责人,对其宣传相关的法律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讲实例,讲利害,明道理,述真情,耐心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与双方多轮磋商沟通,最终促使两起案件的被告认识到利害得失,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偿还欠款;原告考虑到被告一次性给付案款的困难,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兰考县某纺织公司当场履行款项38000元,郓城县某纺织公司当场履行款项53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双方纠纷得到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淇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妥善调解矛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实行调解优先原则,减轻民营企业诉累,简案快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建设高质量“平安淇县,法治淇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