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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1-12-24 17:10:14


    12月23日上午,经浚县法院执行局调解,成功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健康权纠纷一案,2016年9月15日晚上7时,张某步行至李某乘坐的小轿车附近,李某开门时并未注意到车门附近有行人经过,致使张某右腿骨折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将李某诉至浚县法院,经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26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并未发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即电话联系李某要求其到执行局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起初李某不以为然,仍拒不履行义务。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李某,对其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义务,会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不断向其施压。迫于执行压力,12月23日上午,李某来到执行局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是暂无法足额履行,经执行干警调解,张某同意李某一次性支付20000元,下余部分自愿放弃,李某当场向张某支付20000元赔偿金,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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