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浚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浚县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长女随原告马某生活,次女随被告张某生活。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义务。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考虑这是一起关于子女抚养强制执行案件,一旦处理不当,不但会激化矛盾,最主要是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孩子的不良影响,承办团队多次对该案进行研判,并制定执行方案,力争通过调解方式,实现马某对女儿的抚养权。于是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张某,从情理法理对张某耐心劝解:“稚子尚幼,父母难舍,在情感上我们予以理解,但你也要明白母亲更是孩子童年时期的启蒙老师,你们离婚本身对孩子的心理已经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创伤,不能再对孩子进行二次伤害,如果你还是个好父亲,希望你多为孩子的成长考虑,让孩子既能感受到父爱,也能得到母爱。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你作为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12月20日下午,张某抱着11个月大的孩子来到执行局,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依依不舍地将孩子交给马某。至此,这起抚养权执行案终于圆满结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