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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执行局突出执行强制性,向“硬骨头”案件亮剑,成功将案涉房屋腾退交付

  发布时间:2021-12-23 16:54:00


    12月22日上午8时至11时,浚县法院执行局在本院法警队同志的全力协助下,在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院督查室同志及当地村干部的共同监督下,向“硬骨头”案迈出坚实的一步,顺利将案涉房屋腾空并完成交付。

    申请执行人贾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3年至2014年间,王某以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向贾某共借款1070000元,经贾某催要未果,将王某诉至浚县法院,判决王某偿还本金107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义务,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房产一套,随即执行干警做出查封裁定将该房产予以查封,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在首拍、二拍均流拍的情况下,贾某同意以物抵债,以物抵债裁定送达后,案外人申某提出执行异议,最终裁定驳回申某的异议。裁定书生效后,申某拒不腾退交付,案件陷入僵局,执行干警顾虑到案件的复杂性,从社会稳定角度考虑,为预防过激事件的发生,执行干警不断向申某释法明理,安抚其激动情绪,逐步使其接受腾房事实。

    腾房公告载明的腾房期限届满后,经合议庭合议,浚县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实施房屋强制腾退措施,并确定腾房时间。承办人立即制定腾房预案,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分为警戒组、拍摄组、财产清点组等职能小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为确保此次腾房工作的公正公开,浚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国禹提前联系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院督查室同志及当地村干部共同作为见证人对腾房全过程进行监督见证。同时,院法警队派出5名法警对腾房工作予以协助外围警戒,应对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拒执行的事件,保证强制腾房过程的顺利进行。

    12月22日上午8时,浚县法院23名执行干警、5辆警车迅速集结,火速赶往房屋所在地,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院督查室同志、当地村干部及法警也准时抵达现场。警戒组按照原定方案拉开警戒线,迅速进行外围警戒,执行法官电话联系申某,向其宣读强制腾房通知,并告知其将对案涉房进行强制腾退,在申某明确表示不到场后,指令开锁公司强制开锁。首先由拍摄组对房屋原状进行全面拍摄留痕,后财产清点组立即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标号、登记、装包,搬家公司将装包好的物品进行装车,与执行干警共同送至申某指定的地点,在卸车过程中,申某及其家属突然情绪激动,执行法官再次对其进行释法告诫,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对其进行明理解释,申某及其家属情绪逐渐稳定并在文书送达回证等相关笔录上签字。

    最终,历经4个小时的努力,成功将案涉房屋腾清,并依法予以交付,双方签订了相关笔录和文书送达手续后,房屋强制腾退工作就此结束。

    此次房屋腾退工作在社会各界的配合监督下,取得了圆满成功。腾房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院督查室同志及当地村干部对执行工作全程监督,法警队法警全程警戒,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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