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7时,为确保“猎赖”势头不减,持续发力,浚县法院开展第二次“寒冬猎赖”集中执行行动。行动由浚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国禹带队指挥,共出动执行干警20余名,警车4辆,先后奔赴浚县善堂镇、王庄镇。
7时30分,执行干警赶至善堂镇李洪庄成功将被执行人李甲、李乙拘传至执行局。李甲、李乙系案件被执行人。2016年,被执行人李甲、李乙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借款80000元,到期未履行义务,经浚县法院判决,李甲、李乙偿还某银行借款80000元及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甲、李乙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且有意逃避执行。本次执行将其二人列为拘传对象并成功拘传,到达执行局后,临近送拘前,李甲、李乙表示愿意先履行部分案款,经过执行干警的调解,下余部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秦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20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除依法将秦某名下存款冻结扣划2000元外,下余部分至今仍未履行。执行干警联系秦某责令其履行义务时,秦某以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故将其列为此次行动目标。7时50分,执行干警到秦某住处时,正巧将其堵在家中,但秦某仍负隅顽抗,出言不逊,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果断将其带上警车,成功拘传至执行局。
本次集中行动成功拘传4人,拘留2人,一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涉案标的80000元。下一步,浚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为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再发力,再加码,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落实、落细、落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