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当年近七旬的王老太太从山城区法院汤河法庭法官手里接过赡养费,激动地流下了热泪,并不断地向法官表示感谢。经过该庭3个小时的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老人是石林乡人,患有白内障且身体多处患病,今年8月份曾将两个儿子告到法院要求给付赡养费,此案已经调解结案,因两个儿子未完全履行调解书内容,致使老人生活困难无法生活下去,现要求法院处理。
山城区法院汤河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利用节假日赶到被告家中,在汤河法庭法官和其他人员的共同参与下,通过阐明法律利害关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说、引导,终于使两个儿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当场交付了部分赡养费,并表示愿意履行调解协议,照顾好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