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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涉企涉民生重点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7 17:23:16


各县区法院、本院执行局:

现将《涉企涉民生重点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法院执行局。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5日

                                  涉企涉民生重点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方案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与灾后重建等形势下的执行工作,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万人助万企”活动,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根据省法院统一安排部署,市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涉企涉民生重点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以及灾后重建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规范、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力服务保障民生,促进市场主体恢复生产经营,保障重大基层设施和服务设施修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活动目标

(一)依法妥善执行各类涉企案件,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执行案件全过程,保障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相关的上下游企业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劳动报酬、涉婚姻家庭以及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电力、交通、物业、保险、通讯等涉民生执行案件,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到位,确无财产的救助到位。

(三)以重点案件执行带动整体执行工作质效提升,确保“3+1”核心指标年底前全面达标,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结案平均用时等重点指标达到全省平均值。

四、工作措施

(一)依法妥善执行涉企案件

对申请执行人涉及承担防疫防汛救灾等任务相关企业的,要开通绿色通道,帮助胜诉企业及时回笼资金。对被执行人涉及承担防疫防汛救灾等任务相关企业的,依法审慎对其采取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企业受疫情、灾情影响陷入困境的,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的,督促其主动履行,不得因拖欠款项影响市场主体生产发展。

(二)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对当事人涉及弱势群体、受灾群众,10万元以下小标的执行案件,要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应结尽结。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生活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依法妥善执行涉金融案件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调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涉金融案件顺利执行。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加强信息共享协作,加大重大典型金融纠纷案件协调处置力度,净化金融市场环境,有效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

(四)加大涉黑恶、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案件执行力度

建立健全涉黑恶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常态化机制,巩固和扩大“打财断血”成效,确保完成“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任务。加大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案件执行力度,强化审执协调,全面查处涉案财产,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及时将罚没财产执行到位上缴国库。

(五)统筹化解涉众型案件

对涉及问题楼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案件,要建立台账,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报告,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综合采取行政、法律等措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同一被执行人、涉及多个执行法院的案件,中级法院要加大排查处理力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指定辖区同一法院执行,集中力量化解。

(六)清理超长期未结案件

要坚持台账式管理,严格落实分级督办机制,全面加快超长期未结案件清零工作。狠抓执限管控,切实解决边清边积问题。

(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虑灾情、疫情对各方当事人的影响,依法妥善、灵活采取各项执行措施,严格纳失标准,最大限度降低对当事人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大力宣传破产保护理念,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救治功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价值最大化。加快办案进度。全面实行繁简分流、事务集约、团队办案,进一步压缩结案用时,提高执行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八)依法规范执行管理

以突出“七个刚性约束”为抓手,切实强化执行立案、流程、结案、案款、公开、信访、监督等管理,聚焦实际执结率、完毕率、到位率、平均用时等四项重点指标,对压案不力、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案件进行重点监控,采取项目化管理模式,加强分析研判,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推动执行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九)狠抓涉执信访化解

畅通信访渠道,做到本院问题本院解决,本级问题本级化解,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运用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执行进程,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完善多元执行信访化解机制,突出信访实质性化解。对涉执信访反映出的消极执行、不规范执行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主抓、靠前指挥,强化“大执行”理念,加强执行工作人财物保障。

(二)抓好任务落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年底前取得实效。要以开展这次专项活动为契机,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注重收集整理体现服务保障大局、善意文明执行、依法惩治“老赖”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展示执行工作成效,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各县区法院每月28日前向市法院执行局报告活动进展情况,2021年12月28日前上报书面活动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在工作中形成的制度机制、规范性文件随时上报。

责任编辑:李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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