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 民商事案件

法官温情执行重民生 原被告握手言和续合作

  发布时间:2021-12-15 17:37:39


    近日,山城区法院执行到位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王某二人系同村村民,李某受雇于王某从事橱柜安装工作。2020年4月份,李某在安装橱柜时不慎被电锯锯伤,导致左手拇指被完全切断,食指开放性损伤并皮肤缺损,后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王某仅垫付了医疗费用,二人对其他损伤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李某无奈起诉至山城区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416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按时履行赔偿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立即向王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通知其主动履行债务,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王某名下多个银行存款账户,但存款不足以抵扣赔偿款。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的思想工作,王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凑齐剩余赔偿款,并转入法院已冻结的微信账户。后法院将赔偿款划拨发放给李某,李某对法官表示感谢,并表示二人会继续雇佣合作。至此,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