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2020年5月,鹤壁某科技公司和郑州某公司达成减水剂供应合同,鹤壁某科技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为郑州某公司提供货物,郑州某公司进行了验收。经双方对账确认后,郑州某公司仍有128万余元货款未支付,鹤壁某科技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向山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庭导诉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在充分倾听当事人陈述和当事人具体诉求后,了解到两家企业常年处于合作关系,适宜采用诉前调解。经当事人同意后,遂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
诉前调解员收到案件后,仔细核对了申请人鹤壁某科技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并立即与被申请人郑州某公司取得联系,向被申请人核实案件相关事实,对其释法明理。被申请人表示是因为资金周转紧张未能及时给付,并承诺近期会尽快支付所欠货款。经诉前调解员调解沟通,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分三期支付货款,合计1280930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获得了申请人企业的高度好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相比一般的诉讼程序,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企业纠纷,既降低了企业维权成本,依法保护申请人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能让企业尽快从纠纷困扰中摆脱出来,最大限度降低对被申请人经营运转的不利影响,真正实现“双赢”局面。
山城区法院为涉案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最大限度从源头化解纠纷,让企业安心、放心、舒心发展,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为建设山城区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