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浚县法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对全院干警廉政实行全方位监督,建立健全廉政监督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五个严禁”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中心的监督体制。制作廉洁司法评议卡、受理案件通知书、“五个严禁”规定宣传单,由立案庭随同案件材料向当事人发放。当事人如发现办案人员有违反“五个严禁”的情形的,可随时向法院直接反映,也可通过信件向法院举报,让当事人对整个案件过程进行监督。
二是以评查问责办为主体,建立以案件质量为中心的监督体制。通过对各类裁判文书、归档卷宗和重点案件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及时发现案件中的问题,对发现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及时依法予以纠正,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该追究责任的,及时移交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查处违法审判为中心的监督体制。继续实行“督察通报”和“不当行为通报”制,严格约束干警行为;实行对重点案件的当事人回访制,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不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并邀请他们旁听案件的庭审活动,对发现的干警违反“五个严禁”的情形,给予严肃处理;成立督察组,对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是以本部门廉政监察员为主体,建立以自查自纠为中心的监督体制。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对本部门和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掌握人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教育。
五是以政治处为主体,健全以岗位目标绩效考评为中心的监督体制。根据司法为民十项承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院考评工作意见,将“五个严禁”纳入绩效考评机制,作为提拔任用和是否胜任审判执行工作岗位的依据之一,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司法为民的责任心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使命感,以提升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