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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法院齐合力 社会各界共监督

——浚县法院成功将异地案涉房屋腾退交付

  发布时间:2021-11-22 16:57:37





    11月19日9时00分至16时30分,浚县法院执行局在本院法警队及焦作解放区法院法警队同志的全力协助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廉政监督员的共同监督下,顺利异地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将位于焦作市的一处房屋予以腾退并完成交付。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1年至2016年期间,刘某共向李某借款800000元,经李某多次催要未果,将刘某诉至浚县法院。李某胜诉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存款和车辆,但在线下查控时,查询到被执行人刘某在焦作市解放区登记有房产一套,随即作出查封裁定将该房产予以查封。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在首拍、二拍均流拍的情况下,李某同意以物抵债,以物抵债裁定送达后,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家人拒不按照腾房公告将房屋予以腾退交付。

    腾房公告载明的腾房期限届满后,经合议庭合议,浚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实施房屋强制腾退措施,并确定了腾房时间。承办人立即制定腾房预案,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分为警戒组、拍摄组、财产清点组、财产安置组等6个职能小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为确保腾房工作的公正公开,执行局长提前联系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廉政监督员对腾房全过程予以监督。同时,与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执行局长进行协调,由解放区法院执行局派出5名司法警察对腾房工作予以协助外围警戒,应对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拒执行的情况,保证强制腾房措施顺利进行。

    11月19日凌晨6时,浚县法院22名执行干警、5名法警队员火速集结,整装待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廉政监督员也准时到场。出发前,执行局局长刘国禹再次强调了腾房中需要注意的安保、防疫等相关事项。随着局长“出发”的号令,5辆警车犹如离弦之箭,于8时50分准时赶到案涉房屋处。到达目的地后,警戒组按照原定方案进行外围警戒。案件执行法官亮明身份后,屋内被执行人刘某家属态度坚决,门窗紧锁,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在依法给予屋内人员合理时间,仍无效果后,上午9点整,执行法官指令开锁公司进行强制开锁。开门后,执行法官依法出示执行公务证,并对屋内人员再次宣读强制腾房通知及相关文书,因屋内人员仍拒不配合,法警队同志迅速将其带离现场。7名干警分为两个财产清点组立即开始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标号、登记、装包,搬家公司将装包好的物品运至临时仓库点,财产接收组人员负责接收、清点。期间,案涉房屋人员将其家属叫至腾房现场,企图抗拒执行,承办法官对其释法明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详细了解了案情后,也对在场人员进行了劝说,相关人员最后表示理解执行工作,不再阻碍执行。

    最终,在长达近8个小时的努力下,成功将该房屋腾清,并依法予以交付。另将屋内贵重物品交付给被执行人,现场予以了清点确认,同时告知其屋内物品的存放地点及存放期限。双方签订了相关笔录和文书送达手续后,房屋强制腾退工作就此结束。

    此次房屋腾退工作在社会各界的配合监督下,取得了圆满成功。腾房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对执行过程全程监督,浚县法院法警队及焦作解放区法院法警队法警全程警戒,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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