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豫高法〔2021〕277号),淇滨区法院法警大队政委高卷引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称号。
高卷引,1964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7年由部队转业至淇滨区法院,2001年担任法警大队政委至今。于2005年被授予“三等功”,工作中他一贯以部队良好作风为标杆狠抓法警大队的队伍建设,锻造出了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法警大队。2002年至今连续多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法警大队”和“三星级警队”。
高卷引同志是一名司法警察战线上的老同志,从警20年来,他始终保持人民军队忠于党的传统,恪守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工作理念,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他平时常说:我不仅仅是一名司法警察,更是一名共产党员,就要在急难险重面前挺身而出,平时能够看出来,关键时候站出来,危险时候献出来。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困难和危险面前他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个人。
高卷引同志工作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牢牢把握服务人民这一立警之本,自觉把司法为民落实到警务保障具体工作中,正确处理便民利民与保障安全的关系,把保障诉讼参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法院干警人身安全、审判执行安全、法院机关安全当成重要政治任务。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