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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停车的代价 不仅仅是罚款扣分

  发布时间:2021-11-08 10:31:50


    11月5日,山城区法院审结一起因酒驾及违章停车致人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2021年3月28日,被告李某驾驶车辆沿山城区某路段行驶时,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环卫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碰撞之下环卫电动三轮车又与刘某违章停放在路边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三车受损,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赵某及乘客宋某当场死亡。该事故经认定,被告李某负主要责任,被告刘某负次要责任,赵某、宋某无责任。本案于2021年10月8日诉至山城区法院。

    山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事故造成两人死亡,李某、刘某的行为存在过错,应根据二人的过错程度,对因本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赵某、宋某死亡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1561364.6元。因本案肇事车辆均仅购买交强险,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后,剩余1201364.6元,由被告李某赔偿原告840955.22元,由被告刘某赔偿原告360409.38元。

    法官提醒:一“位”难求,让很多驾车出行的车主头疼,但这不是随意停放车辆的理由。违章停车不仅扰乱交通秩序,还隐藏重大安全隐患。本案中,被告李某驾驶车辆与赵某、宋某相撞后,赵某、宋某又与停放在路边的刘某的车辆相撞,最终导致赵某、宋某夫妻当场死亡,给赵某、宋某的家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被告也面临巨额赔偿款。因此,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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