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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隆重举行鹿楼、汤河法庭搬迁剪彩仪式

  发布时间:2009-09-29 13:31:22



法庭搬迁剪彩现场


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张中林(左三)、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京伟(左四)、鹤壁市人大副主任聂玺(左二)、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右三)等领导在剪彩现场


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致辞


剪彩现场


举行剪彩仪式


鹤壁市委、政法委书记杨京伟(中)、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右)山城区委书记尚欣参观法庭设施


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张中林(右)、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京伟(中)在了解情况


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京伟(中)与山城区法院院长陈美安(右)亲切交谈

    9月29日,鹤壁市山城区法院隆重举行了鹿楼、汤河两个标准化人民法庭搬迁剪彩仪式,河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司法巡查组组长张中林、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京伟、鹤壁市人大副主任聂玺出席会议,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致辞,山城区委、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各县区法院院长及山城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剪彩仪式。

    山城区法院下属的鹿楼人民法庭、汤河人民法庭均于2008年11月开始动工,总投资182万元。两个标准化人民法庭的建设从选址到工程竣工,得到了鹤壁市委、市政府、鹤壁中院党组和山城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正式竣工投入使用。

    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在法庭搬迁剪裁仪式上说,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最直接,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担负着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重任,对辖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吴华院长同时强调指出,各个人民法庭的竣工启用,都标志着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有了新的平台,法律服务有了新的载体,全市法院不仅要在物质建设上上台阶,更要以物质建设为动力,推动审判工作上台阶。希望全市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以全新的工作面貌、团结的工作精神、优良的工作作风,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的同志,要发挥身处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农村、深入基层,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严格要求,勤奋工作、文明司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市“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工作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

    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京伟对山城区法院鹿楼人民法庭、汤河人民法庭的竣工使用表示祝贺,他要求在法庭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发扬亲民、爱民优良传统,认真搞好案件审判与调解工作,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随后,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司法巡查组组长张中林、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京伟、鹤壁市人大副主任聂玺、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鹤壁市山城区委书记尚欣等领导一起为法庭顺利搬迁进行了剪裁,并在山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美安的陪同下,参观了法庭的设施,与法庭工作人员进行了亲切交谈。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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