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鹤山区法院召开第十二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院长陈艳梅主持,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鹤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党史学习巡回指导和实践活动组组长韩秋景,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区委党史学习巡回指导和实践活动组成员李炳国巡听旁听。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65:为什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结合鹤山区法院工作实际和审判工作特点,就《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法院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两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
李炳国副校长指出,本次学习研讨的选题好,符合中心组学习要求,交流研讨能够与法院审判实际深度结合。韩秋景副部长点评指出,本次学习工作积极、准备充分;严肃认真、程序规范;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研讨切合工作实际、问题清、方向明、效果好。
陈艳梅院长表示将以此次巡听旁听为契机,提升党组中心组学习质效,发挥中心组学习的引领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高处领、往深处领、往实处领。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持续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定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二要持续把人民立场融入法院各项工作中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警,锻造过硬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