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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借款拒不还 外地拘留助执行

  发布时间:2021-10-22 16:38:44




    10月21日,浚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成功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袁某送拘。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张某与袁某二人系同村好友,2015年6月袁某因收购粮食资金困难向张某借款315000元,并约定还款时间。借款到期后,经双方协商袁某以租赁费偿还借款,但双方签订合同后,袁某偿还部分借款后,下余部分并未履行。张某催要未果,将袁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

    袁某偿还张某本金295000元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袁某拒不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袁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同时执行干警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的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向张某履行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但袁某既未偿还借款,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干警曾多次与其联系,均无法联系到本人,该案件暂以终本方式结案。

    10月18日上午,申请人张某称发现被执行人袁某在苏州打工,并有其确切地址,当天中午执行干警准备好相关材料,立即带车出发。赶至苏州后,第一时间抵达袁某住处,将其堵在家中,责令其履行义务,但袁某油盐不进,拒不履行还款义务,10月20日晚上九时,执行干警成功将袁某拘传至浚县法院执行局,期间执行干警依然对其释法明理,但袁某仍拒不履行义务。10月21日上午,执行干警依法对袁某采取十五日的拘留措施,以示惩戒。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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