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善堂法庭法官大力加强释法明理工作,使5起案件得以连续调解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和谐司法”的良好效果。
如李某与郭某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很大。女方坚决要求离婚,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通过法庭调查,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且双方共同生活已达十几年,又生育有一子一女。考虑到这些因素,办案法官认为该案应多做释法明理工作,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和好。于是,办案法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当事人释明了离婚的法律后果和家庭后果,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再如张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矛盾比较尖锐,而且随时存在激化的可能,审理难度较大。办案法官迎难而上,向双方释明了案件的争执焦点,讲清了利害关系,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为了使得调解协议当庭履行,法官们向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牺牲午饭和休息时间,促使双方随即履行了调解协议。
善堂法庭通过法官释明制度的灵活运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