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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巧用判例析理法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物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09-09-26 08:38:25


    9月25日,淇县法院铁西法庭巧用判例为当事人讲法析理,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婚约财物纠纷案件。

    今年7月份,淇县法院铁西法庭受理了一起婚约财物纠纷案件。经过办案法官的了解:2008年农历11月原告张某与被告董某某经人介绍建立婚约关系,同月16日经媒人的手给被告彩礼款8000元。期间董某某经原告母亲的邀请在原告家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原告突然解除婚约,与他人结婚,并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彩礼款8000元。

    在起诉状送达被告之初,被告董某某及其家人气的破口大骂原告不守信用,继而抱头痛哭,并怀疑法庭的工作人员接收了原告的送礼,跟原告一块来欺负被告,对法庭审理工作有很强的对抗情绪。张效强了解案情后,积极分析原因,研究调解方案,最终确定通过判例析法说理,以达到最终调解的目的。随后,便通知被告及其家人到庭,并拿出婚姻法条文及近两年该庭处理此类案件的判例,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同时亦向当事人解释说明了法院立案受理案件的程序与条件,消除当事人对法庭的误会。在被告及其家人犹豫不决之际,为保障调解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下,让其回家考虑考虑并向明白人问问,多做一些了解。功夫不负有心人,2009年8月28日上午心悦诚服的被告及其家人到庭参加调解,原告亦拿出自己的诚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董某某退还原告彩礼款6000元,其余部分原告自愿放弃。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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