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 民商事案件

买卖纠纷惹争议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10-14 10:36:38


    近日,山城区法院的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对承办法官说道:“感谢法官的高效化解,快速解决了我们的纠纷。”

    2020年4月,原告给被告拉石料,拉完石料后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6车石料款未支付,共计23600元。原告多次讨要无果后,将被告起诉至山城区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认真梳理了案卷和原告提交的证据,并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了解到该案件争议标的不大,且被告对欠原告货款的事实没有异议,只是对欠款的金额有异议,案件存在调解的可能性。承办法官便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被告不偿还货款需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石料款20600元,并约定了具体履行方式,该案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