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一早,申请执行人王某专程来到淇滨区法院,为执行干警送上一面写有“铁肩担道义 执法为人民”的锦旗,对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6年以来,李某陆续向王某借款11.7万元,并向王某出具借据,之后,李某陆续向王某还款2.32万元,剩余9.38万元迟迟未能偿还,经王某多次催要未果,故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该案经审理后,判决李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9.38万元,并支付王某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依法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履行还款义务,并向本院如实报告财产状况。逾期,李某既未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履行义务,也未向本院报告其财产状况。执行干警在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后,发现其每月都有工资收入,于是依法将其工资账户予以冻结。
银行账户冻结后,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干警经过沟通,决定对其工资账户进行定期划拨,并为其预留相应生活费,申请执行人王某对此也表示认可。目前已陆续为申请执行人王某执行到位5.8万元,剩余部分仍在继续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