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法院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陈某当场向被告冯某支付了八百元。
原来,陈某经常从冯某处购买鸡蛋,二人一来二去便熟识起来。去年疫情期间,陈某帮冯某捎带家禽用药,在途中不慎从桥上骑着电动车摔落下去,所幸陈某并无大碍,只是稍微擦伤。因陈某还欠冯某几千元的鸡蛋款,陈某认为可将此次的医药费与鸡蛋款相抵,冯某并不认同,以向陈某索要鸡蛋款为由将陈某起诉至山城区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陈某向冯某支付鸡蛋款2000元。
如此一来,陈某非常不甘心。2021年6月2日,陈某一纸诉状将冯某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冯某赔偿其在帮忙捎带家禽用药途中从桥上掉下产生的各项损失两万多元。
承办法官王淑静经过查明案件事实,发现该案虽然标的额小,但原被告双方情绪激烈,对立态度十分明显。经过和当事人沟通,了解到案件形成的背景,原来是之前的鸡蛋款案件激化了双方的矛盾。陈某认为自己在帮冯某送药的途中从桥上掉下,是在给冯某帮忙的过程中受伤,冯某不提医药费反而追要鸡蛋款,实在没有人情味。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如果判决结案,势必有一方会对结果不满,也会让双方因为一两千元的案件成为仇人。知道了案件的症结所在,王淑静法官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背靠背进行调解。经过王淑静法官的多番调解,最终冯某同意向陈某赔偿1200元,结合鸡蛋款案件中陈某应向冯某支付的2000元鸡蛋款,最终由陈某支付冯某800元。因此,就出现了原告向被告支付款项的一幕。二人之间的两起案件也彻底的案结事了。
“王法官,感谢你的耐心调解,你的一次调解,就彻底解决了我们之间的两起案件,让我们解决了矛盾,还可以继续做朋友!”当事人感激地向王淑静法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