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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现场勘验解误会 租赁合同纠纷成功和解

  发布时间:2021-08-31 16:13:25


    近日,山城区法院的法官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1年3月15日,王某和赵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约定赵某租赁王某的门面房一间,租金按月支付。租赁两个月后的一天,王某发现门面房停电了,在未核查停电缘由的情况下,王某认为是赵某给其断电,遂拒付房租,将门面房一锁走之。赵某在多次催要房租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分别对双方进行了询问,王某表示自己是因为断电拒付房租,赵某则表示自己绝对没有断电,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遂提出和双方一起到出租房屋内进行现场勘察,经过勘察,最终发现是房屋内空气开关跳闸所致。至此,断电根源查清,双方误会烟消云散。王某向赵某表示愿意及时结清拖欠的房租。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案件事了。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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