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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审监庭调解一起检察院抗诉案件

  发布时间:2009-09-23 11:58:52


    近日,该院审判监督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民事案件。  

    在调解年活动中,淇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审理再审案件时,坚持以调为先、调判结合的方针,力争做到案结事了,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两统一。原审原告逯某与原审被告刘某因婚约财产纠纷起诉到该院,原审判决由刘某退回逯某彩礼款4000元,判决生效至今已五年,因刘某无偿还能力,该案件一直未能执行。执行期间,刘某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因该案件历时较久,双方当事人都因为该案件花费很大了时间和精力,抵触情绪很大。为了能使该案顺利调解,办案法官利用刘某信任检察官的心理,多次到检察院与办案人员沟通,赢得了检察官的理解和支持,并积极做刘某的工作,经过充分有效地调解,刘某认识到该案只有调解才是最佳的选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给付逯某彩礼1000元,案件受理费由刘某负担,并当庭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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