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篇:鹤壁中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8-30 10:15:03





    8月27日,鹤壁中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在院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各专班、营商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鹤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主持。

    会上,鹤壁中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营商环境评价一级指标专班负责人就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分别进行了汇报,三项指标的牵头领导分别进行点评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唐建福副院长对各指标涉及重点问题和短板不足提出了建议和改进措施。

    刘明院长对各专班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各指标提升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努力方向,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把依法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提高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把提高营商环境指标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务必取得实效,凸显法院在服务保障大局中的作用。二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对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排查问题短板。三个工作专班要坚持定期研讨各自指标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优做强评价指标。要认真研究填报指南,逐字逐句分析,吃透考评精神,提高迎评能力。要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涉事企业、当事人等诉讼参与者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和满意度。三是要强化服务意识。要立足执法办案要务,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积极回应市场主体法律需求,树立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提升涉诉企业的司法体验。四是要严抓责任落实。突出主抓主管作用,将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各责任部门要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彼此补位,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工作合力。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督查部门要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做到督查不放松、问责不手软。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一律严肃问责,做到督查不放松、问责不手软。

责任编辑:李笑琦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