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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小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案件 化解两个纠纷

  发布时间:2021-08-19 09:02:38


    “感谢小河法庭,没想到这个钱还能给我们,毕竟双方已经离婚了......”8月17日上午,王某的父亲激动地说。

    赵某与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二人于2003年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2011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手续,婚内生育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共同生活期间,王某不能履行丈夫和父亲应尽的义务,长期沉迷于赌博,屡教不改,且王某不思进取,外出打工也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致使家庭经济困难,孩子上学和日常生活费用全靠赵某供给,家庭的现状使赵某不得不外出打工。现二人已分居六年有余,赵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并抚养婚生长女。

    案件接受审理后,承办法官依法向王某送达了相关文书,并通过电话等方式跟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力争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以化解双方矛盾。了解到双方这已经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且分居六年有余,双方也同意离婚,只是因为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有争议。经过承办法官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最终同意庭前调解,且三个孩子均由王某抚养,不需要赵某出抚养费。在双方签字捺印后,王某突然想起,赵某娘家之前因急需资金还借款20000元未还,当即向承办法官提出希望能通过法院追回欠款。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苦口婆心地与赵某母亲进行沟通,引导其换位思考,最终赵某母亲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第二天就把20000元现金送到小河法庭,由承办法官交付给王某。

    一个案件化解了离婚和民间借贷两个纠纷,浚县法院以实际行动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树立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良好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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