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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惩戒显威力 拖欠工资终到手

  发布时间:2021-08-12 09:11:54


    “马法官,太谢谢您了,多亏了您,我的血汗钱要回来了!”近日,山城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王某激动地对马保军法官表达着感谢。

    原来,申请人王某是鹤壁某饭店的员工,因饭店拖欠工资不还,无奈之下,王某将饭店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该饭店未主动履行义务,于是,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鹤壁某饭店名下无任何财产,该饭店法定代表人李某与申请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李某当场履行5000元,并约定分期履行后续款项。后因李某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6月25日,王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经过承办法官马保军的积极调查,得知被执行人鹤壁某饭店现在已经拆迁,但拆迁补偿款还未到位,其名下依然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面对心情焦急的申请人,马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鹤壁某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向其施加压力,使其充分了解拒不履行判决的恶劣后果,并告知如果仍然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将会对其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

    最终,被执行人迫于法院信用惩戒的强大威力,决定个人出资支付申请人王某的工资。8月10日,被执行饭店法人李某在执行局向申请人王某现场交付现金12000元。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面对当事人的一再感谢,该案承办法官马保军这样说道:“法院就是讲理和普法的地方,无论案件标的额大小,通过公正、高效、廉洁的工作方式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之光普照到每一位当事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每个法院人的职责所在。”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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