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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劳务纠纷 解决工人困难

  发布时间:2021-08-13 08:51:36


    淇县法院西岗法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以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倾情为民,不断加大庭前调解力度,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既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节约了审判资源,实现了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赢。

    孙某某自2019年秋季起在刘某某工地从事木工工作,约定日工资为280元。2019年12月10日,孙某某在工作期间受伤住院。在痊愈出院后,刘某某于2020年1月10日向孙某某出具欠据一张,并约定孙某某的结算工资、误工费、护理工资等共计29400元,分期支付。但是从2021年3月份开始,刘某某拒绝向孙某某支付下余9000元的欠款,孙某某多次催要,刘某某拒不支付。无奈,孙某某将刘某某诉至法院。

    西岗法庭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以后,认为该案件双方当事人平素无积怨,被告方由于资金困难未能按期支付欠款,案件尚有调解的余地。了解到案情后,为了不伤双方和气,西岗法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根据该案件的详细情况,通过面对面、背靠背、协调利害关系人参与等方式,承办法官与当事人讲明法律关系,讲清判决和调解的权衡利弊,以促使刘某某自觉还款。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顺利解决纠纷。

    最终,双方本着依法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被告同意积极筹措资金给付原告8000元,并克服困难当场给付原告案款1000元,下欠的7000元于2022年1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该案件圆满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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