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河南某汽车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鹤壁中院召开,负责该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管理人、债权人(代理人)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借助“钉钉”平台,开启“云会议”模式,让债权人通过线上参与会议,实时观看会议进程,随时下载相关文件,并通过对话框进行提问,此举不仅减轻了债权人的诉累,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还充分发挥了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对于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公平保护各方权益、服务企业发展的法律作用,做好营商环境法制化的助推器。
会上,管理人就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至今执行职务情况作了报告,并宣读了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规则,整个会议议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公正高效透明,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增强了债权人对案件清算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发挥了法院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思想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