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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离婚案 法官温情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1-07-12 18:22:33


    近日,山城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据了解,家住鹤壁市山城区的霍某和吴某今年均已年过七旬,二人已结婚二十余年,因夫妻感情破裂,霍某于2020年4月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夫妻感情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后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因吴某没有退休工资,霍某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电视、冰箱等家电和基金均归吴某所有,法院也依法予以了准许。判决生效后,霍某迟迟未向吴某履行判决义务,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马保军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又是离婚案件,非常重视。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是霍某的子女不理解老人将家电、基金全部转给吴某所有的做法,所以才导致霍某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立刻与霍某的女儿取得联系,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其态度发生了转变。最终霍某的女儿从外地回来,帮助霍某把基金全部提现到银行卡上,并配合吴某到银行进行提现。至此,该案全部履行完毕。吴某非常感激法官的温情执行,委托家人向马保军法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本案得以圆满执结,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凸显了人性的温情,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山城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开展“情暖百姓·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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