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浚县法院以开展“调解年”活动为契机,围绕“调解结案”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取到了明显的成效 。
一是调解前置。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理念,努力把调解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中去,从当事人申请立案前开始,不放过一丝调解的可能,不放弃一丝调解的希望,切实做到能调则调,能调必调。
二是热心促调。在调解案件时,注意运用温和的调解语言与亲切的举动做调解工作,通过温和的语言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促进法官与当事人间的互信,让当事人把法官当成知心人,主动接受法官的引导和调解。
三是推行全员调解。调解以主审法官为主,合议庭其他成员积极参与,必要时院长和主管领导介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群策群力,共同搞好调解工作,增强调解工作的凝聚力。
四是注重经验交流。各业务庭结合实际,及时选取已调解结案的典型案件以庭室为单位组织学习交流,在此基础上,再适时召开全院调解经验交流会,总结调解经验,交流调解方法,达到相互借鉴经验、共同提高调解能力的目的。
五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针对不同的案件,适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来自基层的优势,增强调解工作的亲和力,增加案件调解的可能性。
六是借助外力调解。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与联系,邀请基层调解人员、当事人亲属,当地有声望人士参加调解,借助他们的力量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