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尽职尽责,终于将我们的血汗钱给要回来了。”6月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刘某之妻高某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亲手将一面 “高效执行,执法为民”的锦旗交给执行干警以表感谢。
申请执行人刘某在被执行人王某与他人合伙建立一家屠宰场打工,因该屠宰场拒不支付报酬,刘某将该屠宰场、王某及其合伙人诉至浚县法院,判决刘某胜诉,判决生效后,该屠宰场、王某及其合伙人拒不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干警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王某的合伙人主动履行了自己应承担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王某却仍拒不履行。
执行干警通过查询未发现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为维护申请人刘某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未放弃对王某强制执行。经相关人员提供王某行踪线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成功将王某拘传至执行局,即便如此,王某依然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予以惩戒。
在拘留所第三天,王某自知其法律义务已无法逃避,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的敦促下,被执行人王某将70000元履行完毕。拿到工资款后,申请执行人刘某的妻子高某于6月7日上午来到执行局,向执行干警送上锦旗,在场群众无一不对执行干警尽心尽责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拍手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