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深入矛盾纠纷第一线,直面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发挥着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鹤壁法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方式,持续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并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通过定“方向”、提“能力”、强“担当”,有力促进基层纠纷“一站式”解决,为市域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等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制度先行定“方向”。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和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全市法院及人民法庭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出台《关于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定位 深入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实施意见》,成立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为组长的人民法庭职能调整暨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定目标、列任务、促规范,为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水平“导航”。
服务保障提“能力”。优化法庭布局。突出人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等功能,合理测算受理案件类型及数量,充分考量法庭所处的地理区位条件,精准定位16个人民法庭职能。完善工作流程。全部开通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设立自助立案服务区,引导、协助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诉讼事务,并实行立案双轨制,由各人民法庭直接登记立案,在调解或作出判决后负责执行。截至目前,全市人民法庭共立案2348件,结案1587件。升级硬件设施。强化人民法庭安保和硬件设施建设,根据自身人员配置、机构设置等情况,保障更新或配置办案现代化办公设备,将执行网络专线平台与地处农村的法庭联通,完善执行立案功能,并着力以科技法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职能延伸强“担当”。立足司法职能,依法审理脱贫地区异地扶贫搬迁、就业、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案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多元化解工作,推动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接,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强化乡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利用“乡贤”威望较高又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优势,将乡镇村组干部和“五老”人员(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代表、老军人)纳入调解队伍,并采取适宜农村特点、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4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