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山城区法院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发动,鼓励大家立足本职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020年5月,袁某在山城区春雷路与朝霞街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袁某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十余万元。但袁某被撞伤出院后有意识障碍,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2021年4月1日,袁某家属向山城区法院申请对袁某是否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鉴定。但是,袁某家属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鉴定程序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材料准备起来很吃力。立案庭工作人员考虑到这种情况,对袁某家属的咨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帮助袁某家属捋清了思路,并指导袁某家属备齐申请鉴定所需的材料。
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不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定人民立场,以“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诉累”为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透明的委托鉴定服务,做群众贴心人,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