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和优秀组织奖名单的通知》中,鹤山区法院荣获“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鹤山区法院高度重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认真践行“过紧日子”要求,在日常节能管理中,坚持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契机,以制度创新和执行力为统领,以节电、节水、节材为主要内容,切实发挥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作用,深入开展节约资源和节能降耗工作,着力提高机关能源资源利用率和干警的节能意识,取得了较好成效。
下一步,鹤山区法院将进一步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充分发挥法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