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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建立党组成员“包案制”精准打击旧存、超期案件

  发布时间:2021-05-19 16:50:22


    为彻底清理旧存、超长期未结案件,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浚县法院正式实施党组成员包案制度,严格遵循“包案到人,一包到底”的工作原则。

    2014年,被执行人邢某、张某夫妻二人以房屋使用权作抵押共同向申请执行人郭某借款200多万元,由鹤城公证处工作人员公证并出具公证书。借款期限届满后,邢某及张某两人未能及时偿还。郭某以公证书为依据,向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调解,申请人郭某与两名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是邢某、张某二人偿还部分借款后,剩余款项不再履行,郭某催要未果,申请恢复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并未发现被执行人邢某、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在听取执行干警对案件的分析后,决定亲自对该案件进行督办。吕文涛院长详细查看了卷宗,了解了案件具体情况,并针对该案进展速度、执行力度等方面,制定了下一步执行措施,要求承办人按照要求,准确、高效、有步骤的开展工作。

    在吕文涛院长的督办下,案件承办人加大实施执行措施力度,查找薄弱环节,精准发力,通过多方途径查找邢某、张某踪迹。5月14日下午,经相关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成功将两人拘传至执行局。承办人深入了解邢某、张某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缘由,对症下药成功劝说邢某、张某二人同意履行义务。随即承办人通知申请人 郭某到执行局协商还款事宜。在承办人的调解下,郭某同意邢某、张某两人的和解意见,邢某、张某两人当场履行48万元,一起长期未结案件执结完毕。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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