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人民法庭处于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前沿阵地,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重大责任。依法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是人民法庭参与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5月7日,山城区法院汤河法庭庭长靳红英到辖区石林镇综治中心,为辖区某村委会集体土地被占用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并针对村集体组织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讲解。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派出机构,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应立足司法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一线解决纠纷、促进乡村振兴最前沿的优势,为所在辖区内的社会治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老百姓的幸福生活贡献法治力量。近年来,山城区法院汤河法庭注重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的联系,形成了法庭工作与基层党委政府工作的良性互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争取为乡村振兴和社会安全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